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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内蒙古顺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6-07 15:59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内通管罚决字〔2021〕1号

处罚名称

内蒙古顺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擅自经营电信业务

处罚类别

责令改正并罚款

处罚事由

擅自经营电信业务

处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第七条第三款: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第六十九条: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:(一)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(一)项所列行为,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,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

行政相对人名称

内蒙古顺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
行政相对人代码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

91150104MA0NJEE09M

法定代表人姓名

苗士强

处罚结果

罚款10万元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,如继续经营,应立即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;如停止经营,应立即关闭平台、停止营业。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1/6/4

处罚机关

老虎机游戏通信管理局

当前状态

执行完毕

地方编码

010020

数据更新时间戳

2021/6/7

备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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